各有关单位:
由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提出,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、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晋州市谊诚纤维素有限公司组织制定的《非离子型纤维素醚副产工业氯化钠》团体标准,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。为使标准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和适用性,现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。请于2020年8月13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表(附件3)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起草单位。
联系人: 梁缙
联系电话:18601248576
邮箱地址:liangjin@ciep.org.cn
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
2020年8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