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及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规定,经自愿申请、专家评审论证,确定《石油化工催化剂碳含量的测定元素分析仪法》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,准予立项。特此公告。
标准起草单位按照《团体标准制定管理规定》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,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。如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我会标准化委员会。
(附: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名单)
联系人:梁缙
电话:010-84945443,18601248576 Email:liangjin@ciep.org.cn
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
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
附件:
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名单
序号 | 标准名称 | 牵头起草单位 |
1. | 石油化工催化剂碳含量的测定元素分析仪法 |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|